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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我,直到今天,才明白了我要去做什么.我的一生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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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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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转载老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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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语拼音的一点异议

贺卫方

 

威妥玛《语言自迩集》新刊本

 

下午与友人聊天,座中一来自泰国的朋友不解我所主编的《中外法学》英文刊名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中为什么是“Peking”而不是Beijing。我不免追溯一番威妥玛-翟理斯注音法(Wade-Giles Spelling System)的来历及其被拼音法所取代的事情。最近,北大以及清华的官方英文校名似乎很引起一些争议。我对于这个问题有些不置可否,但是,对于汉语拼音中的一些问题却一直是如鲠在喉,想说出来,尽管自己在语言学方面是完全的外行。

 

记得在地名、人名方面汉语拼音强制性地取代威氏注音法好像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事情。我七八年上大学时开始学英语,知道我的姓要拼成Ho的,那个时候重庆叫Chongking,南京叫Nanking,广州似乎是叫Kuangchow或者Kuangchou的。这跟我们从小学习的拼音完全不一样,心里很新奇了一阵。到了威氏注音法废止后,自己却有些困惑,也越来越体验到它在中外交往中的不便。

 

最初的麻烦正是从我的姓开始的。我发现跟外国学者交往时,除了专门的汉学家外,我一律变成了“黑先生”或“黑教授”,这全是因为这个姓跟第三人称单数的he完全一样,老外当然就发“黑”音了。加上我们没有像一些常在外国生活的朋友那样给自己取一个Henry,Marry之类便于记忆的名字,就给交流带来了不小麻烦。我想,我的这个“黑”还好,毕竟是男性,黑就黑吧,那位流落美国的何清涟女士该有多别扭:Ms. He,性别反差够强烈的。我一直觉得如果用英语设计一段对话可能会很有趣:一位姓何的女士跟一位姓佘的男士(Mr. She),再加上一位姓游或者由(我们法学院就有一位前辈学者由嵘先生)的老者之间对话,其中He said如何如何其实是何女士所说,She answered实际上是佘先生的回应。中间再有Mr. You再穿插其中,不断搅和,不把读文章的老外忽悠死才怪。显而易见,这样的情况对于我们的传播和交流都是不小的问题。

 

如果说上面几个例子还只是让外国人发音不准的话,其他一些事例则是人们根本读不出来。例如,姓夏的(Xia),姓徐的(Xu),姓钱的(Qian),所有以Z开头的(Zhao,Zhang,Zhu,Zhuo,etc)老外看着名片肯定要发傻。我的一位姓夏的老同学在哈佛做访问,外国人几乎没有能把他的姓氏给发准的,za,jia,ra,怪声怪气,不一而足。而旅美文学教授夏志清就没有这个麻烦,Chi-ching Hsia,外国人尽管叫起来没有我们说的字正腔圆,但是大体上不会有问题。地名也一样,北京还问题不大,但是广州、杭州那么多的zhou,西安,西宁那么多的xi,青岛、青海那么多的Qing,外国人基本上是很难发音的。

 

除了外国人发音上的不便利外,全面拼音化还带来了与人和地相关文献信息的全面混乱。改制前后,同样一个人在外文中就变成了两个人。《不列颠百科全书》为了信息准确,不得不在每一个中国地名和人名词条后加注威氏注音,但是也只能是词条名,正文里还是用威氏。另外一个弊端是,两岸四地之间也发生混乱,两边本来都姓张,我们这边是Zhang,那边却是Chang,这边是Deng,那边却是Teng,本是同姓同宗,到了外文里却是八竿子搭不上,也许有害于两岸统一也未可知呢。

转载老鹤的行使司法权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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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高案未了局 个人命运背后凸现法政深刻关系

  黄金高案扑朔迷离的背景,事发后当地官方的异常反应,以及黄本人处境的急转直下,皆要求此案能够由一个中立和公开的司法机构加以审理。

  此案指定南平中院而不是由福州中院审理,好像是为了让法院更加中立,然而,审判地却是在福州中院。从最善良的动机去猜测,这或许是为了证人出庭方便而采取的折中之举;然而最终没有一个证人出庭的事实,又表明这种猜测善良得有些幼稚。

  说到证人出庭作证,其中的重要性,稍为了解司法特性的人们都可以想见。被告人及其律师不能面对面质证,谁知道那一张张纸上写的证词是否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获取?或是对黄金高怀恨在心者的诬陷?

  肖扬院长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所做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南平中院居然在没有一个证人受到辩方质证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这样的裁判方式还能够说是司法么?

  在今天这样一个利益日益多元化的时代,任何地方都可能出现某些恶性的利益竞争,或者违法行径。不过,如果司法能够做出公正的裁判,社会总是可以逐渐地形成良好的秩序。

  这就特别需要司法权行使中的超然,它对于任何人都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因人而异或者因事而异;需要法院不受法律之外的任何因素的影响和干预,需要严格执行无罪推定的准则,绝不容许未审先判;需要法官对于各种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被告人和律师有权对于证人证言进行细致的对质,以排除任何可能的对被告人的诬陷或司法迫害;需要法庭的开放,除录音录像等可能干扰法庭审判的方式需要限制,媒体对审判过程的采访和报道的权利必须加以保障。只有这样,司法才能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如果从20世纪90年代初算起,中国的司法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一个让人不安的事实是,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和深化,现行体制中的弊端也在不断地显现,并越来越成为走向司法公正的障碍。尤其是一些重大敏感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是衡量一国司法是否独立和公正的最重要标尺),由于种种非法律因素的影响,法院往往——或主动或被动地背离了公正审判的立场。

  这些做法既极大地破坏了国民对于司法和法治的信心,也让我们备感司法改革的艰难与必须。

  一百多年前,也是在福州,一位名叫严复的年轻人远涉重洋到英国求学。初到英伦,他多次到英国的法庭旁听英人审案。旁听多次,严复恍然有所悟,告诉清廷驻英大使郭嵩焘:英国之富强根源不在坚船利炮,端在其司法。

  后来他满怀救国之志,翻译了大量西方政治法律著作,力图改变这个老大帝国的旧制度,建立能够保障自由和繁荣的现代政法制度。可惜的是,在那个时代,他的愿望根本不能实现。

  今天,我们是否能够实现先人的遗志?如果我们想去实现,不妨从黄金高案开始。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生能有几个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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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回到家了,见到了我最想念的同学们了,呵呵,真的是太高兴了!
     我的同学的确很多,就象一个关系很好的同学说的,一个县走到哪估计都有我的同学.我想,同学,不一定要是本班的吧,我把我在上学阶段认识的所有在读书的人都定义为同学.不过,确实也很多,有小学和初中同学,有高中和复读时候的同学,有驾校的同学,补习时的同学,呵呵,确实很多啊.其实我也不是每个同学都很深的交往,我只喜欢我认为值得去交往的那几个同学,但是有的时候我也很荣幸的被其他人列为知心朋友,所以每次放假我总有搞不完的活动和节目,而且总是我组织的多啊,呵呵,因为说实话,我真的是很喜欢我的这些同学,我不知道假如有一天他们这些人对我来说都一下子不存在,我还会不会活下去.我的人生路也有20年长了,在这20年中,虽说是幼稚居多,但是我基本上还是知道敌友和好坏的.我有一个交往的原则,好的人我交往,但是不过分亲近,不好的人我也交往,不致于疏远,但是也不会靠近,我想,这就是我有这么多朋友和同学的缘故吧.但是,长在我记忆深处的,还是我难以忘记的他们,虽然我们现在的交流少了很多,但是他们长在我心吧.我是一个不喜欢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我至今所有的快乐还是在回味和好友们在一起时的快乐.并不是现在的生活不如意,也不是现在同学们关心不够铁,只是他们已经在我的心中生根了太久,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取代了,是他们陪我走过了孤独的岁月,陪我走过无助的岁月,阴晦的岁月,成长的岁月,让我在成长的人生路上不会放弃去奋斗,去拼搏,在失意的时候去颓废,是他们让我成长的路上充满了阳光.而今,我们都已经长大了,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曾经的岁月,永远品味着以前的乐趣,而且永远没有什么东西替代.我不是一个保守固执的人,但是我绝对是一个恋旧的人,是因为他们给了我太多太多,让我才有了今天的不后悔,有了今天的快乐!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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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就要坐火车回到合肥老家了.很是期待,在和父母磨了半个月后这个计划终于成行了.说实话,心情是有点激动的.我自认为我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不知道自己现在为何这样煽情,总是想到家乡时的生活,家乡的情情景景总是很难忘记,老是在萦绕.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离别,和你最亲爱的人,和你最好的朋友,和你最默契的伙伴,和你最深情的那片土地.........那天不知道为何,我在看<<同一首歌>>走进加拿大的节目,看到那些离家万里的华人华侨时,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的话,也许我也会象他们一样,也许我会真的哭了,发自肺腑的痛哭一场.因为我不知道,一个中国人,离开了故土,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生活了那么多年,虽然习惯了他们的生活,但是会不会有"乡音未改鬓毛衰”的感觉。生在这片土地,我的根已经扎在这了,如果换个地方,会有水土不服的感觉。有人说,很羡慕我,来到了北京,父母已经在北京营造了一个比较好的环境,可以为我留在北京打下了基础。但是,说实话,自从今年在北京的半年读书生活,使我对北京失去了兴趣,我不在喜欢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我喜欢十年前的北京,那时候虽然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大厦,但是让我看见了800年古都的风采,让我感受到了历史的痕迹。现在,也许是我有点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还在回味北京给我的第一感。所以,即使家乡依旧很落后,或是说残破,但是在我的心里,那是熟悉的家乡,对北京的陌生导致我对北京失去了感觉,对家乡的熟悉使我对家乡神往。或许这说明了家乡确实很落后,但是人总是想有棵大树可以依托,总是喜欢难以忘记的本初。狐死首丘!物以如此,人何以堪!
    也许回去或许是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我想人或许就是这么一个富有感情的动物吧,而我就是一个喜欢煽情的动物吧! 

二十而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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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放假了,确实很期待.但是不知道放假了又可以做什么.也许可以清理一下烦乱的头绪吧,或者是自己静下来想一想这一年走过的路,甚至想想这么些年走过的路吧.    
    在这岁末,没有浓厚的过年的气氛,电视上也是重复着无聊的娱乐节目,网上也没有新鲜的事儿,拿起平常喜爱的书,但是总觉得心里不是很宁静,仿佛有些事必须想想了.今年已经迈入了20岁人的行列了,换句话就叫奔三的人了.不知道人生有多少个20年,所以感觉似乎要做个小的总结吧. 
    人生空活了这二十年,这二十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过了短短的几年童年时光就进入了学堂,开始了接受书本知识的岁月,应该说是终生的书本学习知识的岁月了.不知道这二十年我学到了什么,也许知道了"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也许知道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许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也许是..........我不知道确切的意义,也没有什么确切的含义吧.只是在这二十岁的时候走进了人生的一个旅店,来到了所谓的中国法学最高学府,学了这个学校的最好专业,追求社会的正义的天平吧. 
    童年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是被揍,老是被骂,或是老是被大人们呵斥.因为我觉得我做的都是正确的,但是不知道老是出错,到我手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的脆弱,没有全尸的被抛弃,或是将就着使用,伴随着对我的骂声,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也在骂我.但是在我的世界里,我觉得我的却没有错,也许是世界错了吧,所以我就坚持了自己的做法,继续着破坏的行为,在那个物质相对还缺乏或是日子并没有好起来的年代,我为我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是依旧没有改变我,也许这就铸就了我倔强的性格吧,至今如此.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自己是那么的调皮,为什么打死也不怕,也不后悔.唉!真是个倔犊子吧.但是,我没有感觉自己是错的,至今如此.回味着掏鸟蛋时窝翻蛋打时的惊心动魄和一地蛋壳的失落,回味着捣马蜂窝时被蛰的满头是洞的疼痛,回味着光着膀子在烈阳的烤灼下浑身黝黑,回味着在冰凉的河里游泳摸鱼的乐趣,我觉得这一生有个不后悔的童年,有个值得终生回忆的童年.也许不象罗大佑歌里唱的那样,但是,在我那美丽的家乡--有"鱼米之乡"美称的江淮平原,有我无尽的快乐的记忆,象永远不会褪色的画卷,留在我的人生,留住的美好的童年. 
    上学了,那是幸福的事儿.在一个只有二十个人左右的班级里,我感觉到了快乐,感觉到除了小河里,小林子里同样有个给我快乐的地方.这里是我童年快乐的继续,在课余的时光继续着这难以忘记的童年.上学的时候总是期望着放假,那时候最幸福的事便是有几天的假,可以出去无所顾虑的玩,去油菜田里追寻野兔的影踪,去捣着蜜蜂在墙上的家,依旧没有改变调皮的天性.只是在即将上学的时候抓紧时间做着永远也做不完的作业,永远没有丝毫兴趣的作业,加班加点,只是惧怕老师的教鞭和在全班同学面前的训斥.童年时感觉乐趣永远比成绩重要一万倍,没有刻意去追求,但是成就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故事,顺利的上了初中.虽然小学没有什么值得去追忆的东西,但也许那就是梦开始的地方吧,从那我开始扬帆,可是起航,走向了人生的路,去为书本上所说的理想去ABC吧. 
     我的初中走了四年,和我大部分同学一样,上了一年初四.中学生,在我父亲的年代甚至有的人都有孩子了,但是,我,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上,只是感觉也许是应该按部就班的顺序,或者就是这个世界的秩序吧.初中的我还是什么也不知道,除了上课的时间外,只有玩,我不知道什么是辅导书,只看见老师上课时总有一本大书,老师的课堂内容全是出自那本书.当看见同学有买参考资料的时候感觉到只是可笑,上课时总是不停做小动作的我老是被老师罚站.但是,这就是我,似乎永远改不了的习惯了.到了要中考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要是想上大学,这个人生的圣殿,是要上重点高中的,在我们那个落后的乡村中学,班级前五名的我也考不上县重点,这时候才知道了当初应该重视学习的重要,但是后悔是没有用的,所以走上了人生第一次复读的路.这是我一生中重要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我知道了人生需要去做什么,也许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永远告别了童年,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路. 
     很幸运,初四的奋斗让我如愿以偿的步入了我梦想中的高中,高中是一个梦起飞的地方,但是有的时候人生注定就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再多的失意,我们需要做的是去面对,米卢老人家的态度决定一切教给了我很多东西,让我多了一点豁达,多了一点自我安慰吧.注定是不平静的高中生活,世界杯的热情象火一样永远也烧不尽,在班级的舞台上,在学校的舞台上,永远我也不寂寞,永远我也不孤单,因为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热情奔放的青年,是一个追梦的青年是一个为了理想奋斗的青年.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在我们这个班级二十多名都能上大学的学校,我这个班级前五名马失前蹄了,但是,失意的我并不气馁,02年的世界杯教会我很多东西,法国队不能小组出线,阿根廷队会出不了线,塞内加尔会进八强,意大利和西班牙会在进军夺冠的路上刹羽而归,而韩国居然会进四强.这些教我很多了,我是球迷,我会理解.所以当然的我就能看待我的路.高四的生活不乏精彩,在这个重点中学里文科坐了头把交椅的感觉确也不错,但是结出的果实并不是那么甜美.只有高五的生活让我懂的了一切,让我知道了我应该怎么去做,我知道了人生的态度,心变的更静了,我想,也许真的只有心如止水才是对的.在这一年没日没夜的奋斗中,我第一次尝到了奋斗原来是如此的有趣,人生的确有很多要去做.再叶惠美的咖啡屋中我们在珍惜着时光,在萍聚中我们难以抑制心中的感情,有中想哭的冲动,在班主任最喜欢的"take me to you heart ,take me to your soul "的歌声中我们彼此祝福,祝福每一个陪我走过这几年生活的人,感谢他们,永远记着他们,永远回味我的高中,这个我人生中最不平凡的五年时光,永远,永远,forever............ 
    二十岁,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殿堂,我来到了圆梦的地方.本来的我,是要去学经济的,但是,阴差阳错的就来学了法律,成了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员.在这里,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了,我知道我的一生何所求了.当初,并不知道大学究竟对我有何用,但是,现在终于明白了,我的一生,应该为何而活,我的一生应该有着什么样的历程.大学,的确是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是多梦人和追梦人的营地,这里的人都是有着美梦的人,只是各自有着不同的颜色,有着不同的追求."汝果要学诗,功夫在诗外".在体味着这句劝戒的时候,不记得当时的心情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感谢我们这位年轻有为的老师,因为是他的这句话让我从迷惘中找寻到了方向.大学的路才走了八分之一,人生的路才走了一百多分之一,但是我现在似乎全明白了.然而,是真的明白了,我不知道,因为,我才刚起步,我的路还长,还有需要去做的事情,或者还要去体育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吧.........  

我爱老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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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只是听过老鹤的鼎鼎大名,只知道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当家人之一,但是也没有过多的去了解,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强人吧,就像我们学校也拿江平老先生做招牌吧(不过甚是遗憾啊,至今还没有听过江老先生的一次讲座,目睹大师的风范),我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还有苏力老师也是泰山,也就没有研究这个人.最近我们院做了一件我认为这一年来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就是把老鹤请来讲座了.那天看见海报,感觉回去要了解一下这个人,然后想想去不去听讲座.上网一看,还有点兴奋,原来他也曾经是法大人,82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85年法律史硕士,后留校任教,95年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忘了说了,山东牟平人.他大概也算是我的师公了吧,他的学生都在教我的法理学了,但是不以辈分论英雄吧,我们都叫他大师兄.
     那天从讲座的火爆程度可以想象他的名气是早已超出我们的法学界,各科的人都有,真的是水泄不通.在众人的期盼下,老鹤终于登场了.我一眼看去,我们这个大师兄可不年轻了啊,一头银霜,让我感觉他好象已经历经世间沧桑,人世变换,已经早过知天命之年,都要快到耳顺之年了.但是他的开场白首先就让我感觉到了轻松和年轻人才有的那种活力.一下子就把听众给吸引过去了.他也幽默的调侃,我们不要那么拘束,他只是我们的大师兄.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让我见识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国家和社会,关心国计民生的学者的良心和作为,也体现了一个法律人的职业精神,还有已经超出了法学学科出身的限制,上升到了一个用法律去思考的人(thinking like a lawyer,这是他自己在2000级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上讲的)对国家未来的关注,对这个社会发展的思考.他讲座的题目是<<司法改革的空间想象>>,但是我想大家听过的,可能会感觉到这已经超出了司法改革的范畴,而是从社会改革的一个方面来谈社会向何处去,只不过让司法改革成为社会改革成为社会改革的核心,通过司法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实现社会的渐进式改革,我们提倡改革,但是我们的改革要考虑的全面,我们不能搞激进式的大刀阔斧的改革,我们现在也许还不具备这个条件,但是渐进式的可能会实现我们的目的.他也超出了一个法学家的范畴,我不想给他赋予太多的家,权且就把他看成是一个思想家吧.他不但把他的主旨说的是那么细致入微,而且是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给了我们全新的感受,并且是妙语连珠,一点都没有我们所学的法律那样的半点枯燥,让我们不自觉的融入到了他的那个世界里去,融入他的话语里,去寻找,去理解,去真正的体会,达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
      听完后,真的是感慨良久,可惜了我们学校流失了这么重要的一个人才,一个完全会改变或是影响我们一生的大师,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想说北大的学生太幸福了.回去后拼命找网叶,才知道老鹤今年才47.而且还上他的博客里看到了好多好的文章,一点一滴的吸取他给我们的营养,被他感染,慢慢的爱上了这个47岁但是满头银丝的大师兄. 

对最近物权法事件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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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最近物权法事件的一点想法                                                                                                                                                                                                前段时间,北大的巩献田教授写信质疑物权法事件,可以说是闹的沸沸扬扬,而且在我们法学界也是吵的不可开交,巩教授一时间成了社会公敌,被骂的体无完肤,而且他的祖宗十八代历史可能都已经被媒体给公布于众了,我不想说这个问题谁对谁错,因为物权法我还没学,只是就这整件事情的经过,说说我的想法吧.
         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充分要求有言论自由的年代,社会各个阶层的声音都要求被平等的听见,每个人的意见也要求被尊重.我觉得巩教授的信的是没有问题的,内容我不去研究,但是就物权法草案他提出意见,这是我们应该非常支持的,但是我们看到的一个后果是什么呢?他被一些民法学家们骂是不懂民法,说阻碍物权法的早日颁布,好象物权法迟了颁布,他是唯一的罪人.但是我们不禁就要想想,难道物权法迟了颁布真的是天会塌下来吗?难道我们的法律不值得我们去好好的推敲吗?难道我们的法律是像工厂里的产品一样是被批量生产出来的,任何人都不能影响我们法律这个产品的出厂,要不然社会就会用不着,但是我们是要急急的用到处都是质量问题的产品,这个产品今天用了明天就出现问题,还是要用虽然出来比较晚,但是用起来却很难损坏或是说很少有毛病的产品呢?为什么我们的法律缺少了权威性,就拿我国的宪法来说吧,宪法是成文宪法国家的根本****,****个法治国家的基本法,是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的,但是我国的宪法自1954年颁布以来,比较有名的如75年宪法,78年宪法,82年宪法,现在用的就是这部82年的宪法,但是也不是82年原原本本的宪法了,我们有提出了大量的修正案,是每年开人大都要修宪,人大常委会说我们要修宪,提了个草案,3000名人大代表都没有搞懂是什么意思就举手投票通过了.很轻松!但是大家可曾想过,宪法是什么?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啊!国家的根本每年都要来修改一下,还有什么权威可言!大家都知道,美国人自1787年制定了宪法,当时的13个州的制宪会议投票,四分之三以上的州通过,美国宪法才通过了.而美国宪法只有8000个英文单词,翻译过来也没有多少字,它一共只有六个条款,只是对国家的权利进行了规定,最重要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体现人民主权说.从那时开始到现在,美国可谓是沧桑巨变,从一个被人欺压的小殖民地变成了如今世界上的超级巨无霸,而且当了好多年的霸主了,并且还有继续当下去一百年不动摇的趋势,美国的社会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并且也逐渐走上了政党政治,但是美国宪法改了几次呢?只是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27条啊,220年的历史才通过了27条修正案,而我们呢,我们国家宪法颁布才52年,就有了四个版本,而且现行的宪法才24年,就有了快到双位数的修订了.我想大家也看出了其中的差别了吧,我也不想多说.
      我们虽然进入了一个大规模立法时代,但是立法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吗?我们的宪法都有一本书那么厚,规定了那么多的人民权利,但是真正实现的有多少?宪法对公权力的限制,有实现了多少?我们国家虽然法治不健全,我们要去努力,但是并不是说我们就要把法律批量化生产,我们只有真正的经过反复的讨论,倾听来自个方面的意见,甚至是批评,我们才能指定出完善的法律,要不然制定法律的人在这部法律还没有全面施行的时候就要被任命去制定下一个版本,我想做为一个有法学思想的人,可能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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